隨著歐盟宣布2026年正式施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出口到歐盟的特定產品將需要承擔與歐盟廠商相同的減碳成本。若美國的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通過,預計2024年開始徵收碳稅,這意味著減碳已經成為企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什麼是碳關稅 / 邊境碳關稅?
2023年,歐盟將開始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對高碳排產業製品進行管制,未來這些產品必須取得CBAM憑證(CBAM certificates)才能進入歐盟。一旦產品的生產地碳定價低於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U ETS)的碳價,進口到歐盟關稅區就需要購買CBAM憑證,因此CBAM也被稱為「碳關稅」。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的影響
CBAM對進口鋼泥、電力、肥料、鋼鐵和鋁業等產品課徵碳稅,這是全球貿易法規第一次納入氣候規則。已在歐盟以外國家支付過碳費的產品,抵達邊境輸入時可以抵減稅額。以下是CBAM計畫的重點摘要:
-
轉型階段(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管制產品:氫氣、水泥、鋼鐵、鋁、肥料及電力產品。
- 申報要求:進口商需向進口國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
-
正式實施(2026年1月1日)
- 管制產品:CBAM納管產品,歐盟進口商必須在每年5月31日前申報上一年進口到歐盟的貨物數量和碳排放量。
- 碳排放量計算:單一產品(Simple goods)以生產階段直接排放強度為主,複合物需考量原材料碳排放量。
- CBAM憑證購買:憑證價格根據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配額的每周平均拍賣價格計算。
- 碳價扣除:進口商若能證明其進口產品生產過程中已支付碳價,則可從最終帳單中扣除相應金額。
CBAM旨在解決碳洩漏問題,促使各國政府制定相關法規和機制。這將增加企業營運成本,需要調整營運策略並投入更多心力減少產品碳排放強度,特別是以出口導向為主的台灣企業可能因此受到影響。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具體實施
CBAM制度(從2026年起)
CBAM將從2026年起正式施行,其定制制度包括:
- CBAM憑證購買:歐盟進口商需向國家當局註冊並購買CBAM憑證。憑證價格將根據EU ETS配額的每週平均拍賣價格計算,表達單位為€/噸CO2排放量。
- 申報碳排放:進口商需每年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並交出相應數量單位的CBAM憑證。
- 碳價扣除:若進口商能證明其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已支付碳價,則可從最終需交的憑證數量中扣除相應數量。
CBAM的過渡階段(2023年~2025年)
CBAM於2023年10月1日進入過渡階段,首個申報期將於2024年1月31日結束。這一階段的逐步推行目的是為歐盟和非歐盟企業及政府提供一個穩定、可預期的適應過渡期。
在過渡階段,CBAM 將首先適用於生產過程中碳排放密集且最有碳洩漏風險的進口產品,如水泥、鋼鐵、鋁、肥料、電力和氫氣。此範圍將使 CBAM 在完全實施後,涵蓋 ETS 所涵蓋行業中超過50%的排放量。過渡期間的目的是為所有利益相關者(進口商、生產商和當局)提供試行和適應學習期,並收集有關嵌入排放的有用信息,以便在正式實施時可以使政策更為完善。
在此期間,適用新規則範圍內的進口產品進口商只需申報其進口產品中包含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包括直接和間接排放),無需購買和交出憑證。對於某些行業(如水泥和肥料),間接排放將在過渡期後根據2023年8月17日發布的實施法規中定義的方法納入範圍。
實施法規於計算進口產品嵌入排放量仍保留一些彈性。在2024年底之前,企業可以選擇三種方式之一進行申報:
- 根據新方法(EU方法)全面申報;
- 根據等效方法(共三種選項)申報;
- 根據默認參考值申報(僅限至2024年7月)。
自2025年1月1日起,僅接受EU方法,且估算值(包括默認值)只能用於嵌入排放量少於20%的複合產品。
歐盟聯合研究中心(JRC)在2023年12月22日發布了默認值報告,這一報告為準備這些默認值提供了基礎。
在過渡階段結束之前,將對CBAM的運行情況進行審查。同時,將審查產品範圍,以評估是否將其他受EU ETS覆蓋行業生產的產品納入CBAM範圍,如某些下游產品和在談判期間被認為適合的候選產品。該報告將包括到2030年將其納入範圍的時間表。
申報地點
歐盟委員會開發了CBAM過渡登記系統,以幫助進口商履行其 CBAM 義務。進口商需通過所在成員國的國家主管機關(National Competent Authority, NCA)申請進入該登記系統。
在過渡階段結束之前,將對 CBAM 的運行情況進行審查。同時將審查產品範圍,評估是否將其他受EU ETS覆蓋行業生產的產品納入 CBAM 範圍,如某些下游產品和在談判期間被認為適合的候選產品。該報告將包括到2030年將其納入範圍的時間表。
未能完成CBAM申報之罰則
根據CBAM要求,CBAM申報人應確認每季帳號登錄的CBAM憑證數量至少對應80%排放量。若未能於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前一年進口產品排放量,將會被開罰款,並且繳完罰款仍需履行支付CBAM憑證的義務。
在過渡期間,雖然無須購買憑證,但需要依規定申報產品碳含量,完成申報義務。如未定期完成申報,每噸產品處以罰款10~50歐元。
CBAM要求申報的產品碳含量範疇包含:
- Scope 1: 產品於廠內製程之直接排放
- Scope 2: 產品製程相關用電之間接排放
- Scope 3: 產品中受CBAM列管的原物料與前驅物之排放
不可忽視的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BT)?
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cience-Based Targets, SBT)是企業設定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這些目標基於科學數據,以確保企業的減碳努力符合《巴黎協定》所制定的全球升溫控制目標。具體來說,SBT是根據氣候科學來確定企業需要減少的碳排放量,使全球平均氣溫上升不超過1.5°C或2°C。
如何設定科學基礎減碳目標?
企業可以根據 SBT 倡議組織(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的指導原則來設定其減碳目標。SBTi提供了多種方法和工具,幫助企業計算其需要減少的排放量,並制定符合科學基礎的減碳路徑。
- 計算基線排放量:首先,企業需要確定其目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作為基線數據。
- 選擇減碳方法:根據企業的行業特性和規模,選擇適合的減碳方法,如部門目標法或絕對減量法。
- 設定目標:根據計算結果,設定具體的減碳目標,確保這些目標符合SBTi的要求。
- 提交目標:將設定的減碳目標提交給SBTi進行審核和認證。
- 實施和報告:一旦目標獲得認證,企業需要制定具體的減碳計劃,並定期向SBTi和公眾報告其進展。
化解碳關稅焦慮:企業積極轉型備戰
隨著碳關稅的引入,企業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多,然而這也是一個轉型的機會。希達數位建議企業積極採取以下措施,以適應新的環境要求並提高競爭力:
-
碳排放數據透明度
- 建立產品碳足跡並與供應商共同分享碳排數據。
- 設定有企圖心的減排目標與公開報告進度。
-
低碳產品創新與開發
- 重新設計低碳產品以共同實現永續發展目標。
- 發展永續發展價值鏈與採購策略。
-
供應鏈夥伴低碳聯盟
- 將碳排放指標整合到採購規範中並追踪績效。
- 與供應商攜手合作解決碳排放問題。
-
積極參與低碳生態系統
- 積極參與低碳/永續有關之認證、倡議與產業推展計畫。
- 擴大認同低碳轉型之群體共同實踐承諾。
-
動員組織的力量
- 將低碳轉型行動與績效獎勵制度結合,讓組織淨零轉型更有力。
未來,台灣的碳費徵收勢在必行,企業在進行未來佈局時,尤其是長期的投資或建廠等,應把碳成本也列入總成本考量。企業也能透過如內部碳定價的機制,促使企業內部在碳排量上自我節制,有助於企業進行各項活動時的評估及風險壓力測試,並且提高企業轉型的競爭力,畢竟減少排放量才是降低碳成本最實際的作法。
結論
碳邊境調整機制和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BT)顯示出全球法規轉型的速度和企業減碳的迫切性。企業需積極規劃減碳策略,合作共創淨零碳經濟。希達數位協助台灣企業建立全方位碳管理策略,共同因應國際趨勢,邁向淨零碳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