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是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和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共同發起的一項全球性倡議行動,旨在為企業、政府及其他組織提供一套國際公認的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標準。
自1998年倡議以來,GHG Protocol已成為全球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和報告的權威參考依據。透過標準化的方法和準則,GHG Protocol不僅有助於提高企業排放數據的透明度和一致性,還能協助企業制定有效的減排策略,並參與自願性或強制性的溫室氣體減排項目。
接下來的部分將深入探討GHG Protocol的主要內容、ISO規範與GHG Protocol的差異點,並提供企業實施溫室氣體盤查的具體步驟和建議。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概述
定義和目的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是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和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於1998年共同發起的一項全球性倡議行動。其目的是為企業、政府及其他組織提供一套國際公認的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標準。
GHG Protocol旨在幫助企業量化、管理和減少其溫室氣體排放,從而推動全球的環境可持續發展。
溫室氣體協議的歷史
1990年代末,隨著全球氣候變遷議題的日益關注,溫室氣體議定書(GHG Protocol)逐步形成。這一標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和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意識到企業在溫室氣體會計和報告方面需要一個國際標準化的框架。1998年,WRI 與 BP 和通用汽車等大型企業合作,發布了一份名為「安全氣候,健全商業」的報告,強調了應對氣候變遷的行動議程,其中包括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標準化測量的迫切需求。
同一時期,WBCSD 也在探討類似的舉措。1997年底,WRI 的高階主管與 WBCSD 的官員會面,達成共識,啟動了一項非政府組織與企業合作的計畫,專注於制定溫室氣體會計的標準化方法。隨後,WRI 和 WBCSD 召集了一個核心指導小組,該小組成員來自環保組織(如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皮尤全球氣候變遷中心和能源研究所)以及工業界(如挪威氫能公司、東京電力和殼牌公司),共同指導這一多方利益相關者的標準開發過程。
第一版企業標準的誕生
2001年,GHG Protocol 發布了第一版企業標準,這是全球首個為企業設計的溫室氣體會計和報告標準。隨著時間推進,這一標準隨後又不斷進行更新,增加了附加指南,闡明了企業應如何衡量電力和其他能源採購的排放量,並介紹了如何計算整個價值鏈的排放量。GHG Protocol 亦開發了一套計算工具,幫助企業有效計算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並評估氣候變遷減緩專案的效益。
《巴黎協定》與溫室氣體協議的擴展
2015年12月,《巴黎協定》在《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內通過,這份協定要求所有參與國共同努力,限制全球氣溫上升、適應氣候變化,並定期提高應對氣候變遷的承諾與行動力度。為配合此國際努力,GHG Protocol 開始開發新的標準、工具和線上培訓資源,幫助各國和城市追蹤其氣候目標的進展。
歷史背景與發展
自1998年GHG Protocol 倡議啟動以來,2001年首版《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的發布迅速獲得全球企業的廣泛接受,成為許多行業進行溫室氣體管理的基礎。隨著全球氣候政策和科學的進展,GHG Protocol 也在不斷修訂和完善,以保持與時俱進,並增加實務指南和案例研究,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和應用這些標準。
主要參與組織
溫室氣體議定書(GHG Protocol)是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和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共同發起的。
- 世界資源研究所 (WRI):這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全球性非營利研究機構,成立於1982年,專注於環境、經濟、發展等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問題。WRI 的研究和倡議覆蓋多個領域,包括氣候變遷、能源、水資源、食品和森林保護等,其使命是利用科學和技術數據支持全球政策的制定,以解決全球環境挑戰。
-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WBCSD):WBCSD 是一個由超過170家來自世界各地的跨國企業組成的全球組織,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該協會成立於1995年,致力於推動企業在全球範圍內的可持續發展,並協助企業在社會責任和環境保護方面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其成員企業涵蓋多個行業,通過分享最佳實踐和合作創新,推動全球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GHG Protocol 的標準與工具正是在這兩個組織的協作下開發,並透過與全球多方利益相關者的合作,形成了今天廣為接受的全球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框架。
核心原則
GHG Protocol基於以下五項核心原則,以確保溫室氣體會計和報告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 相關性(Relevance):確保溫室氣體盤查清冊能適當地反映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狀況,並能成為公司內外部相關資訊使用者在進行決策時的依據。
- 完整性(Completeness):在選定的盤查邊界內,記錄並報告所有的溫室氣體排放來源,確保沒有遺漏。
- 一致性(Consistency):使用一致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和報告,以便於不同時期和不同實體間的數據比較。
- 透明度(Transparency):完整揭示和解釋所有的計算方法、數據來源和假設,以確保數據的透明和可理解性。
- 精確度(Accuracy):確保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準確性,避免重大錯誤,以提供高品質的數據支持決策。
這些原則旨在幫助企業建立一套可靠且有用的溫室氣體管理系統,從而推動全球的環境可持續發展。
1. 相關性 (Relevance)
相關性是指溫室氣體盤查報告中的信息必須能夠滿足內外部決策者的需求,確保其提供的數據對業務運營和決策具有實際意義。這一原則要求公司在定義其排放邊界時,要考慮以下因素:
- 控制權與所有權:應根據公司在財務或營運上的控制權來確定邊界,而不是僅依據法律形式。控制權可分為財務控制和營運控制,企業需要選擇最能反映其商業模式和風險的方式。
- 現場與離場活動:報告範圍應包括公司現場作業(如生產和製造)以及離場作業(如供應鏈和外包服務)的溫室氣體排放。
- 信息的使用目的:不同的使用者對數據的需求不同,內部管理可能需要詳細的運營數據,而外部利益相關者則可能只需要總體數據。選擇合適的邊界來滿足這些需求至關重要。
透過這一原則,公司可以針對不同決策層級提供有針對性的數據,確保所有重要的排放源和活動都包含在盤查範圍內,避免因漏報或低估而導致決策錯誤。
2. 完整性 (Completeness)
完整性要求公司必須記錄和報告所有在其選定的盤查邊界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源,確保盤查的全面性。具體來說:
- 全面報告排放源:企業需要將所有排放源納入盤查範圍,無論是來自公司內部的直接排放,還是由外部合作夥伴提供的間接排放,確保數據的全面性。
- 最低排放門檻的應用: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可能面臨資源或數據收集的挑戰。定義一個最低的排放門檻可以幫助公司過濾掉較小的排放源,但這應僅用於技術上可行且必要的情況下。應該仔細權衡低估的風險,並確保這不會影響數據的完整性。
例如,一家製造業企業可能在不同地理位置設有多個工廠,所有工廠的排放源,包括生產過程中的燃料消耗和外購電力,都必須納入報告範圍。如果某些數據無法獲得,應清楚地說明排除的原因,並嘗試在未來解決這些缺失。
3. 一致性 (Consistency)
一致性確保公司能夠在不同時期和業務部門之間進行可比較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這需要企業在數據收集、方法選擇和邊界設置方面保持一致。具體來說:
- 跨期數據比較:企業應保持盤查方法和邊界的一致性,以便不同年份的數據具有可比性,這有助於評估長期趨勢並設立減排目標。
- 透明化變更:如果企業因商業或技術原因需要更改盤查方法或邊界,應詳細記錄這些變更並說明其影響。例如,在併購或剝離子公司時,應對盤查範圍和數據進行相應的調整,並確保這些調整不影響數據的比較。
一致性還有助於企業在參與外部的自願性或強制性碳排放計劃時,提供連續和可靠的數據,避免因方法變更而帶來的數據差異。
4. 透明度 (Transparency)
透明度是溫室氣體會計和報告的關鍵,確保所有相關的信息、數據來源、方法和假設都能夠被內部和外部審查,並具有可驗證性。企業應採取以下措施來提高透明度:
- 詳細記錄所有過程:包括假設、排放係數的選擇、數據來源以及任何排除的排放源。這些信息應完整公開,確保數據可以被獨立第三方驗證。
- 提供充分的稽核線索:企業應建立完整的文檔記錄,確保審核者可以追溯每一個排放數據的來源和計算過程,從而增強數據的可信度。
透明度有助於外部利益相關者(如投資者、政府機構或非政府組織)對公司環保行動的信任,並能通過獨立查驗確保數據的真實性。
5. 精確度 (Accuracy)
精確度要求企業盡量避免數據高估或低估,並通過系統化的方法來減少不確定性。這對於確保數據的可信度至關重要:
- 減少不確定性:企業應使用最精確的數據來源和計算方法,避免主觀猜測或不準確的估計,並在數據收集和分析的過程中,儘可能降低數據的不確定性。
- 選擇合適的排放係數:在沒有直接測量數據的情況下,應選擇行業標準的排放係數進行計算。這樣可以確保數據的一致性和精確度,並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企業應不斷改進其排放數據的精確度,這不僅能幫助其提升自身的能源效率,還可以確保在面對未來碳稅或碳交易政策時,能夠準確地反映其排放水平。
實際應用:
企業在遵循這些核心原則的同時,應根據自身特點和行業需求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法。例如:
- 一家汽車製造商可能需要對每個生產基地的排放源進行詳細追踪,包括能源消耗、原材料使用和運輸活動,並確保這些數據的精確性和一致性。
- 一家科技公司可能需要納入供應鏈和外包業務的排放,並對其採購的可再生能源進行透明報告,以展示其在可持續發展上的努力。
這些核心原則將幫助企業在盤查和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時,不僅符合國際標準,還能夠提供具有決策參考價值的數據,支持其長期的減排目標和競爭力提升。
商業目的及盤查設計
編撰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對於公司來說,不僅僅是履行環保責任,還具有多重商業價值。以下是編撰清冊的五大商業目的及其實施方法:
1. 管理溫室氣體風險並辨識減量機會
- 辨識未來風險:透過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公司能提前辨識出未來因應氣候變遷而可能帶來的法規風險,避免因碳排放成本上升而導致經營損失。
- 辨識減量機會:公司可以藉由數據分析,找到具成本效益的減排機會,提升運營效率,並有助於發展新的產品與服務來降低碳足跡。
- 設定與追蹤減排目標:編撰清冊有助於公司設定具體的減排目標,並能持續追蹤進展,確保公司能按計劃完成減排目標。
2. 溫室氣體排放資訊的公開披露與參與自願性專案
- 自願性報告:公司可以主動向股東、消費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披露其溫室氣體排放資訊,藉此展示公司在氣候變遷應對上的承諾,提升公司形象。
- 參加自願性專案:參與由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管理的自願性減排專案,如美國能源部1605b自願性提報專案等,有助於公司建立公開透明的減排歷程,並獲得利益相關者的支持。
3. 參與強制性溫室氣體提報專案
- 政府法規要求:許多國家已經制定法規,要求企業定期報告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尤其針對直接排放(如工廠的排放)進行提報。企業若能提前建立完善的排放清冊,將更容易符合這些強制性要求,減少法規風險。
4. 加入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市場
- 參與碳交易:企業可加入如歐盟排放交易系統或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等碳交易市場,將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作為計算交易基礎。透過交易市場,企業可以將減排行動轉化為經濟利益,或在配額不足時進行碳權購買。
5. 認可早期自願性行動的成效
- 基線保護及早期行動:透過早期的自願性減排專案,企業可以在未來法規制定時,獲得早期行動的認可與獎勵。例如,加州州政府曾承諾在未來的強制性減排法規中,考慮並承認那些參與自願性減排登錄系統的公司。
公司在進行溫室氣體清冊時應同時考慮這些商業目的,並設計盤查程序,確保數據能滿足不同使用者和商業需求的要求。
GHG Protocol主要是從企業的角度編寫的溫室氣體盤查標準,但其他非企業組織(如非政府組織、政府機關和大學)也可以適用。以下是一些常見的適用對象:
- 參與 TCFD 專案揭露溫室氣體排放量
-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建議企業揭露其溫室氣體排放量,而GHG Protocol提供了標準化的方法來進行這些盤查。
- 撰寫永續報告書之企業
- 許多企業在撰寫永續報告書時,需要披露其溫室氣體排放量,GHG Protocol是公認的標準之一。
- 參與 CDP 碳揭露專案之企業
- CDP(碳揭露專案)建議企業遵循GHG Protocol來盤查和揭露其溫室氣體排放數據。
- 參與 SBTi 科學減碳倡議之企業
- SBTi(科學減碳目標倡議)建議參與的企業透過CDP來揭露溫室氣體排放,並使用GHG Protocol來進行數據盤查。
- 參與 DJSI 道瓊永續指數評比
- 參與DJSI評比的企業需要揭露其溫室氣體排放資訊,投資人可以根據這些資訊進行企業評比。GHG Protocol提供了透明和一致的方法來揭露這些數據。
- 自願性以 GHG Protocol 盤查之企業
- 許多企業出於自願選擇使用GHG Protocol來進行溫室氣體盤查,這可以提高其環境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設定組織邊界
為了有效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公司需要設置其組織邊界,確定哪些事業體或營運單位應包括在內。這過程涉及選擇合適的邊界定義方式,以確保盤查數據能夠反映出企業的真實情況。以下是兩種主要方式及其適用情境:
1. 股權比例法 (Equity Share)
- 概念:根據公司在各事業體中的股權比例來認列該事業體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股權比例通常反映企業所享有的經濟利益和承擔的風險。例如,如果企業持有某事業體50%的股權,則應認列該事業體50%的排放數據。
- 應用:此方法通常應用於合資企業,並需要考慮經濟實質,而非僅依法律所有權。這與國際財務報告標準一致,意味著在進行溫室氣體盤查時,可能需要與財務部門合作,以確保股權比例能反映真實的經濟利益。
2. 控制法 (Control Approach)
控制法將企業對其控制的事業體的所有排放納入盤查。控制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 財務控制:公司如果能夠主導事業體的財務和運營政策,並因此獲得主要的經濟利益,則公司對該事業體擁有財務控制。例如,公司擁有過半數的利益或資產,即使這些權益是被讓渡的,依然被認為享有財務控制。
- 營運控制:公司如果擁有對事業體日常運營政策的完全掌控權力,則享有營運控制。即使公司並不完全控制所有決策(例如,大型資本投資可能需要合夥人的同意),只要公司能主導日常營運,便可視為享有營運控制。
3. 多層級彙整與實務應用
- 統一方式:企業內所有層級應統一使用同一種彙整方式(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法),以確保排放數據的一致性和可比較性。這樣可以讓母公司在集團內的不同層級進行統一報告。
4. 邊界設置的影響
設定組織邊界時,必須考慮到不同的選擇可能對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結果產生重大影響。例如,選擇財務控制或營運控制方法可能導致排放報告的差異,特別是在石油和天然氣等產業中,複雜的所有權結構會影響最終的排放彙整方式。
通過清楚定義組織邊界,公司可以更準確地了解其溫室氣體排放情況,並在碳交易或報告制度中做出適當的選擇。
會計類別 | 財務會計定義 | 依股權比例法認列溫室氣體排放量 | 依財務控制認列溫室氣體排放量 |
---|---|---|---|
集團內公司/子公司 | 以從事業體作業活動中獲取經濟利益的角度來看,母公司有能力主導事業體的財務與營運政策。集團內公司/子公司的數據要全數彙整,子公司的收入、費用、資產及債務100%列入母公司的損益表。 | 按股權比例分攤溫室氣體排放量 | 100% 溫室氣體排放量 |
關係企業/聯營公司 | 母公司對此公司的營運與財務政策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享有財務控制的地步。以股權比例法彙整母公司對關係企業的利益與資產。 | 按股權比例分攤溫室氣體排放量 | 0% |
合夥人共享財務控制的非法人化合資事業/合夥/事業體 | 合資事業/合夥/事業體按比例計入,根據合夥人對收入、費用、資產和負債的分攤比例來認列。 | 按股權比例分攤溫室氣體排放量 | 按股權比例分攤溫室氣體排放量 |
固定資產投資 | 母公司既未具有重大影響力也不享有財務控制。固定資產以成本/股利法為準,投資負擔成本,收益為股利。 | 0% | 0% |
加盟店 | 加盟店是獨立的法律實體,加盟總部通常不握有股權或控制,若有則按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法適用。 | 按股權比例分攤溫室氣體排放量 | 100% 溫室氣體排放量 |
設定組織邊界
在進行溫室氣體數據彙整時,區分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的不同非常重要:
- 溫室氣體會計:專注於如何認可並彙整母公司持有權益的事業體排放數據,無論是控制權還是股權關係。
- 溫室氣體報告:考慮數據的呈現方式,以滿足不同的報告目標及資訊使用者需求。
企業通常設定多重目標,如參與政府報告、排放交易專案或公開報告。建立靈活的會計系統,確保數據收集能適應不同報告要求。
重複計算問題
當兩家公司對同一合資事業持有權益,且使用不同的數據彙整方式時,可能導致排放數據重複計算。例如,公司A使用股權比例法,而公司B使用財務控制法。在自願性公開報告中,只要適當揭露這些資訊,重複計算並非大問題,但在排放交易或強制性政府報告中,需避免重複計算。
報告目標與彙整層級
報告層級從特定設施到企業層級都有可能,包括:
- 政府報告專案可能要求設施層級數據;
- 為利益相關者提供企業層級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展現公司責任。
合資事業的排放歸屬
公司可草擬合約,明確合資事業的排放歸屬與責任,並決定如何分配風險與義務。
使用股權比例法與控制法
公司根據不同的盤查目標,可能需要同時使用股權比例法和控制法。這取決於公司活動的經濟利益和排放數據報告需求。
- 股權比例法:基於公司持有的經濟利益,分攤排放量,適合反映企業的經濟真實情況。
- 控制法:適合政府監管專案,強調營運控制下的排放量。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的主要內容 – 設定營運邊界
如何設定溫室氣體盤查的營運邊界?
在制定企業的溫室氣體盤查策略時,設定正確的營運邊界至關重要。營運邊界定義了企業哪些部分的運營將被納入盤查,包括直接和間接排放。透過明確劃分這些邊界,企業可以全面掌握價值鏈中的溫室氣體風險和機會。
營運邊界設定是建立在組織邊界之上的,組織邊界決定了企業在哪些業務範疇擁有或控制排放源。
營運邊界則負責識別這些業務運營中所有直接與間接的排放,並選定如何會計和報告間接排放。直接排放通常來自於企業本身運作的設備、設施和交通工具,而間接排放則是企業運營活動的結果,但排放源則由其他實體控制。
什麼是直接和間接排放?
在溫室氣體排放盤查中,區分直接與間接排放對準確計算至關重要。
- 直接排放: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典型例子包括自有或控制的工廠、設備、鍋爐、熔爐、運輸工具等,這些燃燒源是企業運營的直接排放來源。
- 間接排放:雖然間接排放是由企業的運營活動導致的,但其實際排放源由其他公司擁有或控制。這包括購買的電力、運輸外購燃料、供應鏈中的生產過程等。間接排放表現出企業在整個價值鏈中影響的排放量。
這種區分可以幫助企業在進行溫室氣體盤查時更加精確地將責任劃分清楚,避免重複計算,也有助於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減排措施。
溫室氣體排放的三大範疇解讀
為了提高透明度,溫室氣體排放被分為三個範疇:
- 範疇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範疇1涵蓋所有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產生的溫室氣體,這包括鍋爐、熔爐、工廠、交通工具的燃燒排放,以及製程排放(如化學反應導致的氣體排放)和散發性排放(如設備滲漏)。 - 範疇2:外購電力的間接排放
範疇2包括企業所消耗的外購電力所產生的間接排放,這些電力通常是在電力公司或電廠中生產並輸送至企業。外購電力往往是企業最大的間接排放來源,並代表了很大的減排潛力。 - 範疇3:其他間接排放
範疇3是選擇性報告的類別,它涵蓋所有其他由企業運營活動引發但不在企業控制下的排放來源。範疇3的排放可能來自外購原材料的生產、員工通勤、商務旅行、廢棄物運輸等。儘管範疇3的排放是間接的,但它們在整個價值鏈中產生了巨大的環境影響,企業應關注並努力管理這些排放。
範疇1:企業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的範圍
範疇1排放包括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設備和設施的所有直接排放源。這些源頭可分為以下幾類:
- 燃燒排放:例如企業使用的鍋爐、熔爐和燃燒設備,這些裝置燃燒燃料,釋放出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溫室氣體。
- 製程排放:化學製程中產生的溫室氣體,例如水泥、鋁、硝酸、阿摩尼亞等產品的製造過程。
- 交通運輸:企業擁有的卡車、火車、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產生的排放。
- 散發性排放:例如冷卻系統、工業管道的氣體洩漏等。
範疇1的排放往往是企業最易於控制和直接影響的排放來源,因此企業應優先管理這些排放,並制定有效的減排方案。
範疇2:電力間接排放對企業的影響
範疇2排放包括企業消耗的外購電力、蒸汽和供暖系統所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儘管這些排放是發生在企業以外的發電廠,但它們是企業運營活動的結果,因此需要納入企業的排放計算中。
對許多企業而言,外購電力往往是最大的排放來源之一,但也是減排潛力最大的部分。企業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減少範疇2排放:
- 提高能源效率:投資於節能技術和設備,減少電力消耗。
- 使用可再生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等綠色電力,減少對高碳排放電力的依賴。
- 自產電力:如設置汽電共生系統,企業可以自產並消耗電力,減少對外部供應的依賴。
通過追蹤範疇2排放,企業可以更加主動地應對電力市場中的風險和機會,並且在減排政策中占據主動權。
範疇3: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的報告指引
範疇3排放是選擇性的,但它涵蓋了企業運營中許多重要的間接排放源。這些來源可能包括:
- 外購原物料的生產:例如供應商為生產原材料而產生的排放。
- 燃料的運輸:包括將燃料從生產地運輸至企業的過程中產生的排放。
- 員工通勤和商務旅行:員工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或出差時產生的排放。
- 產品使用階段的排放:當企業的產品在使用或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排放(例如,電子產品在使用階段消耗電力產生的排放)。
- 廢棄物處理: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的運輸和處理產生的排放。
儘管範疇3的排放不直接由企業控制,但它們可能是企業碳足跡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追蹤和報告範疇3排放可以幫助企業更全面地了解其運營的碳影響,並在價值鏈中找到減排機會。
如何避免重複計算溫室氣體排放?
在企業間的溫室氣體盤查中,重複計算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尤其是當兩家企業對同一排放源進行報告時,可能會導致排放數據的重複計算。例如,一家企業可能使用股權比例法報告排放,而另一家使用控制法,這會導致數據重複。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企業應在整個組織和合資事業中保持一致的邊界設定方法,並嚴格區分直接與間接排放的責任。此外,政府排放交易體系和強制報告要求也通常要求企業避免重複計算,以確保排放數據的準確性。
電力供應鏈的溫室氣體排放管理
電力供應鏈中的排放管理是企業在減少範疇2和範疇3排放方面的重要挑戰。 電力供應鏈的溫室氣體排放涉及從電力生產、輸配到消耗的各個階段。這包括企業外購電力的間接排放和因電力輸送過程中的損耗所產生的排放。
電力供應鏈排放管理的重要步驟包括:
- 計算外購電力的排放:企業需要計算外購電力的排放,這通常使用電力生產國或地區的排放係數。這些排放係數反映了不同能源組合(如煤炭、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對電力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 管理電力輸配損失:輸配過程中的電力損失也是範疇2的一部分。企業應確保這部分排放由負責電力輸配的實體報告,而最終的電力使用者只需計算消耗部分的電力排放。這種管理方式有助於避免在範疇2內發生重複計算。
- 提高能源效能與使用再生能源:企業可投資於能源效率技術或轉向可再生能源,這樣可以減少外購電力的需求,降低範疇2排放。企業也可考慮安裝分布式能源系統(如光伏或風能發電)來滿足部分電力需求,從而降低依賴外部供電。
範疇3:其他間接排放的減排潛力
儘管範疇3排放是間接的,企業通常無法直接控制這些排放源,但這部分排放往往在整個碳足跡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因此,範疇3提供了企業在價值鏈上實現減排的巨大潛力,特別是在以下幾個方面:
- 供應鏈管理:企業可以通過選擇低碳供應商,要求供應商進行碳足跡盤查,並改善其自身的生產工藝,來降低外購原材料和燃料的排放。此類舉措不僅能減少供應鏈中的碳排放,還可以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可持續性聲譽。
- 產品設計與能源效益:對於依賴產品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企業,範疇3的重點應放在提高產品的能源效率上。這樣企業不僅能幫助消費者減少能源使用,還能大幅降低整個產品生命周期內的碳排放。
例如,ABB公司作為一家能源與自動化技術公司,採用了生命周期評估的方法來分析其產品的溫室氣體排放。ABB發現,其產品使用階段的排放占其生命周期排放的99%,這促使ABB加強產品設計,進一步提高產品的能源效率,從而在使用階段幫助客戶減少碳排放。
- 廢棄物處理:企業的廢棄物管理也是範疇3的一部分,這包括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的處理及產品壽命結束後的廢棄處理。企業可以通過減少廢棄物、推動循環經濟以及選擇更環保的處理方式來降低範疇3的排放。
如何應對範疇3報告的挑戰?
範疇3的排放計算可能涉及許多複雜因素,且數據的獲取和可靠性可能存在挑戰。企業應按照以下步驟逐步完善範疇3的排放報告:
- 明確價值鏈與排放源:企業首先需要全面了解其價值鏈中所有可能的排放來源。這包括上游的原材料供應商、運輸合作夥伴,以及下游的產品使用者和廢棄物處理合作夥伴。通過繪製價值鏈,企業可以更好地確定哪些活動對其排放有重要影響。
- 選擇重要的範疇3類別:企業可以聚焦在對其碳足跡影響最大的範疇3排放源,這可能包括外購原材料的生產、產品使用階段的排放,或員工通勤和商務旅行等。優先考慮那些排放量大、風險高的活動,並根據公司業務模式選擇最相關的排放源進行報告。
- 確保數據的可靠性:儘管範疇3的數據往往難以獲取,但企業可以通過與供應鏈合作夥伴合作,建立數據收集系統來提高數據的準確性。當直接數據無法獲取時,可以使用合理的估算方法,但這些方法需具備足夠的透明性,以保證報告的可信度。
例如,IKEA為計算其顧客往返商店的排放量,進行了顧客調查,瞭解每個顧客的出行距離、車輛效率以及大眾交通工具的使用情況。這些數據幫助IKEA準確計算出其範疇3的排放量,從而能夠更有效地管理顧客交通帶來的環境影響。
範疇1與範疇2的重複計算問題與解決方案
在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盤查中,重複計算是一個需要小心避免的問題,特別是在範疇1和範疇2的排放中。當兩個企業對同一排放源進行報告時,可能會導致排放數據的重複計算,這在排放交易和政府報告系統中是不可接受的。
企業應透過選擇一致的組織邊界設定方法來避免重複計算。這意味著企業應選擇一種方式,無論是股權比例法還是控制法,並在所有合資企業和子公司中一致應用。
例如,在範疇2的定義中,外購電力的間接排放只能由電力最終消費者報告,而電力生產者和輸配商則需要在範疇1內報告其直接排放。這樣的報告框架能有效地防止不同企業之間重複計算同一電力的排放量。
如何利用範疇3的排放管理實現企業的碳減排目標?
儘管範疇3的排放屬於間接排放,企業不一定擁有直接控制權,但它們在價值鏈中產生的碳影響可能遠大於範疇1和範疇2。因此,企業應積極尋找機會,通過範疇3的排放管理來實現其碳減排目標。
- 與供應商合作:企業可以通過供應商的碳盤查來推動整個價值鏈的碳減排。這可能涉及到要求供應商提高能源效率、使用低碳原材料或減少運輸過程中的排放。
- 推動產品創新:對於依賴能源或資源密集型產品的企業,提高產品的能源效率和使用壽命可以顯著降低其範疇3的排放。例如,通過設計更節能的產品,企業可以在產品使用階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提升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 促進消費者行為變革:企業也可以通過提供可持續的消費選擇來
追蹤長期的排放
為什麼企業需要追蹤長期的排放?
企業經常面臨併購、出脫、合併等結構性變化,這些變化會導致其歷史排放數據的變動。如果企業不重新計算這些歷史排放數據,將無法進行有意義的長期比較。因此,企業應確保其排放數據在相似狀況下進行比較,以維持數據的一致性與可信度。
企業追蹤長期排放的原因包括:
- 公開報告:企業需要透明地向公眾披露其碳排放數據,這對於品牌形象和企業社會責任十分重要。
- 設立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追蹤長期排放數據可以幫助企業設定減排目標,並監控其進展。
- 風險管理:通過長期追蹤排放數據,企業可以更好地管理與碳排放相關的風險和機會,例如應對碳稅和法規變化。
- 回應投資人需求:許多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關注企業在氣候變遷上的表現,企業需要提供詳細的排放數據來滿足這些需求。
選擇基準年
選擇基準年是追蹤長期排放的第一步。基準年是用來比較企業現有排放數據的基礎點。企業應選擇一個具有可驗證排放數據的年份作為基準年,並解釋選擇該年份的理由。
- 單一年份:大多數企業會選擇單一年份作為基準年,以便進行長期比較。
- 多年度平均:有些企業會選擇連續幾年的平均值作為基準年,以消除單一年份中的異常波動。例如,英國排放交易體系使用1998至2000年間的平均排放值作為基準。
基準年也可以用於設定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並用來追蹤進度。
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必要性
當企業經歷重大結構性變化時,如併購或出脫,可能需要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以確保長期排放數據的可比性。企業應制定一個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政策,並設立「顯著性門檻」,以確定在何種情況下需要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的情況包括:
- 結構性變化:當企業發生合併、併購或出脫時,產生排放的活動或資產的控制權會發生變化,這時需要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
- 計算方法的變化:若企業改進了排放系數或作業數據的精確度,並且這些變化對排放量有顯著影響,也需要重新計算基準年數據。
- 發現誤差:如果發現基準年排放量中的重大錯誤,也需要進行重新計算。
4. 如何進行基準年的重新計算?
基準年的重新計算應該能夠反映企業結構的變化,否則企業的長期排放數據將失去一致性和相關性。
例如:
- 併購:當企業在第三年收購了一家C工廠,該工廠在基準年排放了15噸二氧化碳,則需要將這15噸排放量納入基準年中,重新計算後的基準年排放量為65噸。
- 出脫:如果企業在第三年出脫了C事業單位,則需要將基準年的排放量減少25噸,重新計算後的基準年排放量為50噸。
這樣的重新計算確保了企業的排放數據可以在長期內保持可比較性,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的排放,都應該一律進行重新計算。
顯著性門檻的設立
企業應根據其自身情況設立一個「顯著性門檻」,這是用來判定是否應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標準。雖然《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沒有提供具體的建議,但有些專案如加州氣候行動登錄專案設置了10%的變化門檻,若企業的排放量變化超過基準年排放量的10%,則需要進行重新計算。
如何應對結構性變化的重新計算挑戰?
結構性變化是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併購、合併等變化會將排放量從一家公司轉移到另一家公司。
企業應在結構性變化發生當年內進行基準年和現年度的重新計算,這樣可以避免每年都重新計算的麻煩。如果當年無法獲得完整數據,則可以在次年進行計算。
計算方法變化或數據精確度改進的處理方式
當企業獲得更精確的排放數據或計算方法改進時,應在過去幾年內應用新的方法重新計算排放量。然而,如果新的數據點無法追溯到所有年份,企業可以承認這些數據的變化,而不進行重新計算,但應在報告中保持透明,確保未來的報告讀者理解企業的績效演變。
選擇性報告的處理方式
企業可以選擇對重新計算過的數據進行選擇性報告,這包括:
- 報告重新計算的所有年份數據:企業應更新過去所有年度的排放數據,確保報告的完整性。
- 報告原始數據和重新計算數據:為了提高透明度,企業應同時提供原始的未計算數據和重新計算過的數據,讓讀者了解企業在結構變化中的實際排放情況。
在基準年不存在的設施不進行重新計算
如果某個設施在基準年尚未存在,企業無需重新計算基準年數據,歷史數據只需回溯至該設施存在的年份。這樣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出脫的設施。
對於內外包活動的報告處理
內包或外包活動(如將生產外包給第三方)不會導致基準年排放量的重新計算,因為這些變化通常在範疇2(外購電力)和範疇3(其他間接排放)下進行報告。然而,如果內包或外包活動導致範疇1(直接排放)和範疇3之間的顯著排放移轉,則仍需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
企業案例分析:ENDESA的重新計算實踐
以ENDESA為例,這家西班牙的電力公司在2002年賣掉了Viesgo公司的87.5%股份。為了保持長期排放數據的一致性,ENDESA將這部分排放量從其基準年數據中移除,從而提供了一個完整且可比較的排放數據圖景。
為了確保企業長期排放數據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企業應針對重大結構性變化進行基準年的重新計算,並建立明確的政策和顯著性門檻。隨著企業結構的變化,排放數據的重新計算有助於提供一個準確、透明的碳足跡評估,從而支持企業在氣候變遷方面的長期目標。
確認及計算溫室氣體排放
確認及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的步驟
企業在建立了溫室氣體盤查邊界後,通常需要依據以下五個步驟來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 確認溫室氣體排放源:辨別哪些活動是排放溫室氣體的主要來源,如固定燃燒、移動燃燒、製程排放及逸散排放。
- 選擇計算方法:決定使用何種方法來計算排放量,通常根據燃料使用量及排放係數進行計算。
- 蒐集作業數據並選擇排放係數:根據不同的排放來源,蒐集相關數據並選擇適用的排放係數。
- 應用計算工具:利用專門的計算工具來進行排放計算。
- 彙整企業層級的排放數據:將各個部門的排放數據匯總,形成企業總體排放量。
確認溫室氣體排放源
第一步驟是確認公司在其盤查邊界內的排放源,通常來自以下四大類:
- 固定燃燒:指固定設備的燃料燃燒,如鍋爐、熔爐、燃燒機等。
- 移動燃燒:涉及交通運輸設備的燃料燃燒,如汽車、卡車、飛機等。
- 製程排放:與特定工業的物理或化學製程有關,如水泥、鋁業的排放。
- 逸散排放:源於故意或非故意的排放,如從冷卻水塔或設備接頭處的滲漏排放。
選擇計算方法
企業可選擇不同的計算方法來估算排放量,包括:
- 質量平衡法:根據特定工業流程計算排放。
- 排放係數法:利用已公告的排放係數,根據燃料使用量來計算排放量。
跨政府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提供了一系列計算指導原則,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法。大多數情況下,燃料使用數據是計算排放量的重要依據。
蒐集作業數據與選擇排放係數
對於範疇1的排放,企業可以根據商用燃料的購買量來計算排放;範疇2則根據電力的使用量和供應商提供的排放係數來計算;範疇3的排放數據則來自燃料使用或旅行里程數等。
企業應優先使用排放源特定的排放係數,這通常比通用係數更能反映實際情況。企業可以依賴全球標準的計算工具來準確追蹤和管理溫室氣體排放。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網站(www.ghgprotocol.org)提供了一系列的計算工具,這些工具經過專家審核,並定期更新,適合不同類型的企業。這些工具分為兩大類:
- 跨產業工具:這類工具適用於多個行業,涵蓋了如固定燃燒、移動燃燒等排放源。無論是工業製造還是交通運輸,企業都能找到適合的解決方案來計算其碳排放。
- 產業特定工具:這些工具專為鋁業、鋼鐵業、水泥業等特定行業設計,幫助各行業更加精確地追蹤排放數據,並支持行業特定的需求。
弗龍德士古(ChevronTexaco)案例:會計與報告系統
以弗龍德士古公司為例,他們開發了SANGEATM能源與溫室氣體排放估算系統,該系統與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標準一致,並在全球各地的設施應用。SANGEATM系統通過集成排放數據和能源利用報告,大幅降低成本,並提高了排放數據的準確性和可稽核性。這套系統的成功應用展示了自動化工具在減少企業排放管理負擔上的重要性。
自動化工具的使用
企業可以使用自動化的工作表單來輸入作業數據,並選擇適當的排放係數來自動計算排放量。這些表單不僅提供預設排放係數,還支持企業輸入客製化數據,以反映實際操作情況。每一種溫室氣體(如二氧化碳、甲烷等)都會被單獨計算,最後根據全球暖化潛勢(GWP)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實現精確的碳排放管理。
層級式計算方法
對於某些行業,如鋼鐵業和HFC(氫氟碳化物)的跨產業工具,提供了層級式計算方法,企業可以根據需求選擇簡單或更為複雜的計算方式。較複雜的方式能提供更精確的結果,但需要更多的數據和深入的技術了解。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網站提供之計算工具總覽
計算工具 | 主要特性 |
---|---|
固定燃燒 | 計算來自固定設備燃料燃燒的直接或間接CO2排放量,並針對汽電共生設施提供兩種分配比例選項,包含預設燃料排放係數及國家平均電力排放係數。 |
移動燃燒 | 計算來自移動排放源(如陸運、空運、水運及鐵路運輸)的直接或間接CO2排放量,提供對應的計算方法及排放係數。 |
HFC排放(空調與冷凍設備) | 計算商業化冷凍空調設備在製造、使用及棄置階段的HFC直接排放,提供銷售量法、生命週期階段法及排放係數法。 |
溫室氣體排放量之不確定性測量與估算 | 介紹不確定性分析的基礎,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中的隨機誤差,並自動化不確定性評估的彙整步驟。 |
產業特定工具
產業 | 主要特性 |
---|---|
鋁業及非鐵金屬製造業 | 計算來自煉鋁製程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來自陽極氧化的CO2、陽極效應的PFC及非鐵金屬製造中的SF6排放)。 |
鋼鐵業 | 計算來自還原劑氧化、鍛燒製程及除碳過程的直接CO2排放。 |
硝酸製造 | 計算來自硝酸製造的直接N2O排放。 |
阿摩尼亞製造 | 計算來自阿摩尼亞製造中的CO2排放,僅針對進料加工中的除碳過程,燃燒排放則依固定燃燒源計算。 |
己二酸製造 | 計算來自己二酸製造的直接N2O排放。 |
水泥製造 | 計算來自水泥製造中鍛燒製程的CO2排放,提供水泥法及熟料法兩種計算方法。 |
石灰製造 | 計算來自石灰製造中鍛燒製程的CO2排放。 |
HFC-23排放 | 計算來自製造HFC-22時的HFC-23排放。 |
造紙業 | 計算來自紙與紙漿製造的直接排放(CO2、CH4、N2O),包括固定設備中化石燃料、生物燃料燃燒及廢棄物產生的排放。 |
半導體製造 | 計算半導體晶圓生產中的PFC直接排放。 |
小型辦公室型態組織 | 計算燃料使用的直接CO2排放、電力耗用的間接CO2排放,以及商務旅行與通勤的間接CO2排放。 |
彙整全公司的溫室氣體數據
在報告公司整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時,公司通常需從不同設施、甚至可能來自不同國家及事業部門,彙整相關數據。為了降低成本及減少誤差風險,應以一致的方式收集數據並規劃作業流程,理想情況是將溫室氣體報告整合到現有的報告工具和程序中。
數據收集與管理工具
數據管理應考慮企業的現有資訊與通訊基礎設施,並依據總部對各設施報告的詳細需求來決定。通常包括以下方法:
- 內部網絡或互聯網數據庫: 各設施直接輸入數據供公司使用。
- 電子郵件報告: 提供工作表範本,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至總公司進行處理。
- 紙本報告: 報告以傳真形式發送至總公司,由總公司負責數據輸入,需注意此方式易增加誤差風險。
報告數據的標準化
為了確保數據的一致性與可比性,應採用標準化的報告格式。此方式可減少產生錯誤的風險。
案例:英國石油(BP)標準化系統 英國石油(BP)自1997年起,開始蒐集各營運部門的溫室氣體數據,並整合至一個中央數據庫。每個設施需提交標準化的Excel工作表,包含排放量、未來兩年的預測、變動解釋及減排成果。此流程確保了數據的正確性,並由外部稽核機構進行審查。
溫室氣體數據的彙整方式
有兩種基本方式來收集企業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
- 集中式法: 個別設施僅需報告作業數據(如燃料使用量),總公司負責計算排放量。
- 分散式法: 個別設施自行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然後向總公司報告。
這兩種方法主要的差異在於排放量的計算地點,以及需要在哪個層級建立品質控制作業。一般而言,原始數據的收集仍由設施層級的員工負責。
結合集中式與分散式的彙整方式
某些企業選擇結合兩種方法,以確保精確性和降低報告負擔。例如,複雜設施的製程排放可由設施層級進行計算,而穩定排放源的設施則僅需報告燃料使用量等基本數據,總公司再負責計算排放總量。
向總公司報告的通用性指南
不論使用集中式或分散式方法,各設施向總公司報告時,應包括以下資訊:
- 排放源的簡單描述及清單
- 與前一年相比的變動資訊
- 報告涵蓋的時間與數據趨勢
- 企業目標達成進度
- 對於計算方法及數據不確定性的討論
針對集中式法,各設施需額外報告燃料使用量及作業活動數據(如貨運里程、廢棄物噸數等)。分散式法則需提供詳細的計算方法及排放係數的相關資料,以確保數據的透明性和一致性。
除了GHG,還有ISO標準
相關ISO標準(如ISO 14064)
ISO 14064是一套針對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進行量化、監測、報告和驗證的國際標準。這套標準包括三個部分:ISO 14064-1針對組織層級的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的計算和報告要求,ISO 14064-2針對溫室氣體減量專案的計算、監測和報告要求,ISO 14064-3針對溫室氣體報告的驗證與查證要求。
ISO規範的目的和應用範圍
ISO 14064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透明和一致的方法來管理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幫助企業達到合規和自願性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其應用範圍涵蓋所有類型的組織,包括企業、政府機構和非政府組織,並適用於各種行業和部門。
ISO與溫室氣體管理的關聯
ISO 14064標準與溫室氣體管理密切相關,因為它提供了一套系統化的方法來量化和報告溫室氣體排放。這些標準幫助組織識別排放源、設置減排目標、實施減排措施並定期報告進展,從而支持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和可持續發展的努力。
GHG Protocol與ISO 14064-1:2018的 差異
GHG Protocol和ISO 14064-1:2018在盤查氣體種類和營運邊界的定義上有明顯的不同。GHG Protocol涵蓋的氣體種類包括京都議定書涵蓋的六類氣體,而ISO 14064-1:2018則包括更廣泛的氣體種類。
在營運邊界方面,GHG Protocol將排放劃分為範疇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2(電力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範疇3(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並進一步細分為15類具體的排放源。而ISO 14064-1:2018則將排放劃分為五大類,詳細說明了各類排放的計算方法和報告要求。
盤查氣體種類
項目 | GHG Protocol | ISO 14064-1:2018 |
---|---|---|
盤查氣體種類 | 京都議定書涵蓋之溫室氣體,包括 CO2、CH4、N2O、SF6、HFCs、PFCs | 常見之溫室氣體,包括 CO2、CH4、N2O、NF3、SF6、HFCs、PFCs |
營運邊界
GHG Protocol | ISO 14064-1:2018 | |
盤查氣體種類 | 京都議定書涵蓋之溫室氣體,
包含 CO2、CH4、N2O、SF6、HFCs、PFCs 等 6 類氣體,非屬上述氣體應分開報告 |
盤查常見之溫室氣體包含 CO2、CH4、N2O、NF3、SF6、HFCs、PFCs 等 |
營運邊界 | 範疇 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 類別 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 |
範疇 2:電力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類別 2:進口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
範疇 3: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其中範疇三又細分為 15 類:
|
類別 3:運輸產生的間接排放
3.1 物料運輸之排放 3.2 產品運輸之排放 3.3 員工通勤之排放 3.4 客戶訪客之排放 3.5 商務旅行之排放 類別 4:組織所使用產品本身的間接排放 4.1 採購貨物產生之排放 4.2 資本財產生之排放 4.3 處置固、液廢棄物之排放 4.4 資產使用產生之排放 (租賃) 4.5 清潔、維護、郵遞等其他業務產生之排放 類別 5:組織使用產品時產生的間接排放 5.1 產品使用產生之排放 5.2 租賃 (出租) 的資產之排放 5.3 產品生命終止階段產生之排放 5.4 投資產生之排放 類別 6:其他來源的間接排放 |
標準的架構和內容
GHG Protocol企業標準與舊版ISO 14064-1:2006的內容架構相似,因此與新版ISO 14064-1:2018的差異(見表一)包括了範疇定義、報告要求和實施步驟等方面的不同。GHG Protocol的標準和指南正在進行改版研議,預計於2024年發布修訂文本草案,並於2025年發布最終標準/指南。預期這兩大標準會持續靠攏且相互呼應。
範疇二指引
GHG Protocol範疇二指引同時為企業提供產品碳足跡、專案層級等標準計算電力排放的參考,因此內容較為詳細。ISO 14064-1:2018對於電力排放的內容僅於附錄E規範電力排放的量化方法及契約文件的要求,較屬於原則性。以國內組織型盤查來看,範疇二指引的量化做法概念上與ISO 14064-1:2018和附錄E是一致的,主要因為國內經濟部能源署僅公告電力排碳係數供企業計算外購電力排放量,且國內環境部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也規範電力來源為公用售電業者,其排放係數依能源署公告的電力排碳係數。
範疇三標準
GHG Protocol範疇三標準與產品生命週期會計及報告標準(Product Life Cycl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均採用價值鏈或生命週期方法進行溫室氣體計算,並且是同時制定的。其目的是考量企業層面的價值鏈排放,因此任何影響“實質”排放的範疇三類別不可排除,且任何排除應揭露並說明其合理性。ISO 14064-1:2018在其他間接排放的量化作法上並無特定規範,現行也常參採範疇三指引。簡而言之,兩者精神上是一致的,推行做法上是類似的,但範疇三標準有強制性規範的最小邊界,而ISO 14064-1保持靈活性。
溫室氣體專案總覽表:
專案名稱 | 專案類型 | 參與主體 | 涵蓋氣體 | 組織邊界 | 專案特質/目的 | 基準年 | 減量目標 | 查驗 |
---|---|---|---|---|---|---|---|---|
加州溫室氣體登錄 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 | 自願性登錄組織 | 計畫可能於2004年成為參與主體 | 二氧化碳,後續京畿氣體 | 針對加州或美國境內事業體 | 基線保護,公開報告,可能未來目標 | 自定,重新計算與企業標準一致 | 鼓勵但不強制 | 第三方查驗機構為必要 |
美國環保署 氣候領袖倡議行動 US EPA Climate Leaders | 自願性減量專案 | 組織 | 京畿氣體六種 | 針對美國境內事業體應用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法 | 協助設定目標與減量 | 每組織自定,與企業標準一致 | 必要的,每組織自定 | 選擇性查驗 |
世界野生生物基金 氣候拯救者計畫 WWF Climate Savers | 自願性登錄組織 | 組織 | 二氧化碳 | 針對全球事業體應用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法 | 達成目標,公開認可,專家協助 | 1990年後任一年,與企業標準一致 | 每組織自定 | 第三方查驗 |
世界經濟論壇 全球溫室氣體登錄 WEF Global GHG Register | 自願性登錄組織 | 組織 | 京畿氣體六種 | 針對全球事業體應用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法 | 基線保護,公開報告,鼓勵訂目標但不強制 | 1990年後任一年,與企業標準一致 | 鼓勵訂目標,第三者查驗或抽樣查驗 | 第三者查驗,抽樣查驗 |
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配額交易體系 EU ETS | 強制性配額交易體系 | 設施 | 京畿氣體六種 | 選定產業設施 | 透過配額交易達成年度上限 | 各會員國自定 | 承諾較1990年排放水平低8% | 第三方查驗機構 |
歐洲污染排放登錄 European Pollutant Emission Registry | 強制性登錄組織 | 設施 | 京畿氣體六種及其他污染物 | 歐盟 IPPC指令下公告設施 | 各產業設施被授予排放權 | 未採用 | 未採用 | 地方排放授權當局 |
芝加哥氣候交易所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 自願性配額交易體系 | 組織與計畫 | 京畿氣體六種 | 股權比例法 | 透過配額交易達成年度目標 | 1998至2001年平均 | 2006年較基線低4% | 第三方查驗機構 |
Respect Europe BILCC | 自願性減量專案 | 組織 | 京畿氣體六種 | 針對全球事業體應用股權比例法或控制法 | 達成目標,公開認可,專家協助 | 每組織自定,與企業標準一致 | 強制,每組織自定 | 第三方查驗 |
特定產業與範疇
產業別 | 範疇1的排放源 | 範疇2的排放源 | 範疇3的排放源 |
---|---|---|---|
能源業 | 固定燃燒、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油氣產業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採煤業 | 固定燃燒、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 |
鋁業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鋼鐵業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化學工業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水泥及石灰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廢棄物管理業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逸散性排放、移動燃燒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 |
紙品與紙漿業 | 固定燃燒、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HCFC 22製造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半導體製造 | 製程排放、固定燃燒、逸散性排放、移動燃燒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服務業/辦公室型態 | 固定燃燒、移動燃燒 | 固定燃燒(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的耗用) | 固定燃燒、製程排放、移動燃燒、逸散性排放 |
此表格列出了每個產業在範疇1、範疇2和範疇3中的主要排放源,提供清晰的分類和比較。
結論
重申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和ISO規範對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和ISO 14064標準為企業提供了一套全面且系統化的溫室氣體管理方法,對於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鼓勵企業採用標準化的溫室氣體管理方法
通過採用這些標準,企業可以提高其溫室氣體管理的透明度和一致性,並在全球市場中保持競爭力。
強調未來在溫室氣體管理中的趨勢與挑戰
隨著全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企業在溫室氣體管理中將面臨更多的機遇與挑戰。未來,企業需要不斷適應新的法規和市場需求,並利用先進的技術來提高其環境管理能力。
希達數位的呼籲
希達數位致力於讓碳盤查的自動化更加方便與AI化。我們的解決方案能夠幫助企業高效地管理和報告溫室氣體排放,確保合規並推動可持續發展。通過我們的AI技術,企業可以輕鬆實現碳盤查自動化,提升數據的準確性和透明度。加入我們,一同推動環境保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未來。
這些步驟和商業價值強調了實施GHG Protocol和ISO 14064標準的重要性,並為企業提供了一條清晰的路徑,以有效管理其溫室氣體排放,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通過希達數位的支持,企業可以更加方便和高效地進行碳盤查,迎接未來的挑戰。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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